古蔺县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878290341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行业动态

关于ppp项目居间合同协议范本

2018年7月5日  古蔺县律师   http://www.zxdwzq.com/

  本合同

  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项目合同之补充修改合同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

  指位于XX市的____________市政道路项目,具体包括投资、融资、建设、管理养护及移交(内容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甲方

  指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乙1方

  指XX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2方

  指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的本项目PPP运作的社会资本方,就本合同而言,指**公司或者**公司及**公司组建的联合体。

  项目公司

  指乙方为实施投资、融资、建设、管理养护、移交本项目而按照本合同约定设立的企业法人。

  全部建设成本

  指项目公司为本项目建设符合适用法律及本合同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之目的投入的资本性总支出,包括项目建设投资和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

  在建设期间,以甲方每月核定一次的实际建设投资,扣除相应资本金部分后作为当期借款本金(当期借款本金为当期建设投资的70%,当期项目资本金为当期建设投资的30%),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按月以单利计息,不计复利。

  建设部分服务费

  指乙方为本项目建设符合适用法律及本合同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之目的投入的资本性总支出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投资、融资成本及必要的合理回报。

  年度养护费

  指乙方为本项目管理养护符合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及本合同规定而投入的经营性支出,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绿化、照明、交通设施、道路排水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清扫保洁、清冰雪等服务费用。就本项目而言,是指社会资本在投标文件中关于年养护费的报价(未来将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调价公式进行调价)。

  服务费用

  乙方为建设本项目并提供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绩效考核标准的管理养护服务而需要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成本、养护费用及必要的合理回报。服务费用按季度支付,付费金额按照本合同公式计算。

  合作期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项目文件

  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a) 本合同及附件;

  (b) 融资文件;

  (c)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

  项目设施

  指与本项目建设和养护相关的设施。

  项目资产

  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a)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b) 划拨土地使用权;

  (c) 本项目项下乙方拥有所有权的知识产权;

  (d) 项目文件项下的合同性权利;

  (e) 管理养护记录、质量保证计划等文件。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

  指所有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政府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或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

  法律变更

  指在生效日后颁布、修订、废止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导致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化。

  政府行为

  指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市级及以上)的国有化、征收及征用等行为。

  批准

  指为了使乙方能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乙方必须或希望从政府机关依法获得的为乙方的投资、建设、管理养护和移交所需要的任何许可、执照、同意、授权、免除或批准。

  贷款人

  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或项目资金提供人。

  融资文件

  指与项目或其任何一部分的建设和管理养护相关的贷款协议、担保协议、保函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股东作出的出资承诺或出资、建设履约保函及运营维护保函。

  建设履约保函

  指乙方按照第12.1条的规定提供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建设等义务的担保函。

  运营维护保函

  指乙方按照第12.3条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管理养护等义务的担保函。

  建设期

  指自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的期间。

  开工日

  指项目工程开始施工之日,具体日期见本合同第7.2条。

  使用日

  指本合同第8.1条约定的日期。

  使用期

  为自使用日起的十(10)年内。

  争议解决程序

  指本合同第20.2条中提及的解决争议的程序。

  政府部门

  指:

  1. 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行,中国的任何司法或军事当局,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他行政实体;

  2. 省、市、区、县各级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终止通知

  指双方按照本合同第18.11条向对方发出的通知。

  终止意向通知

  指双方按照本合同第18.11条向对方发出的通知。

  生效日

  指满足本合同第四节后,本合同甲乙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如引进的社会资本方为外资的,则本项目合同在报经相应的商务部门审批后生效。

  工作日

  指除中国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日或假日以外的、各机构普遍工作的任何日期。

  终止日

  指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日期。

  移交日期

  指合作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合同期满终止),或经双方

  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设施的其他日期。

      想要获得专业律师第一时间 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请点击 http://www.zxdwzq.com/